※ 转发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进一步严明中秋国庆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2015-09-29)
4、单项工作奖
2、工作措施(40分)
(四)县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庐江县审计局对庐江县庐城镇马厂中心村美好乡村工程、庐江县庐城镇一事一议道路工程进行审计的通知 (2015-09-30)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评先予以否决:
庐江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
(三)城区社区(特指庐城镇所辖社区,以下简称城区社区)
(3)依法行政和便民维权落实情况(8分)
3、庐江县2014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加减分办法
5、在2013年度考评位次基础上退四位的镇,由县委、县政府给予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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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省市直驻庐单位、县直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文案策划主要是做什么实行“一票否决”,全县通报批评,单位一年内不得参加综合性评先评优,主要领导(行政主要负责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不得评先评优连续两年被“一票否决”的单位,上述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一律就地免职或建议上级机关给予就地免职
(1)在省考评中失分严重或其他原因,致使全县人口计生工作被列为省单项预警县的;
附件3doc
(四)专项采集运用电话调查和组织专项检(核)查等方式对“服务满意度”、“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出生性别比综合治理”、 “信息采集和数据质量”等指标进行专项采集,纳入考评;省、市考评数据共享,省、市专项采集数据纳入县考评
1、先进镇奖完成目标责任且综合得分排在前六位的镇,设一、二、三等奖,其中文案策划工作内容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由县委、县政府给予通报表彰和物质奖励
四、组织实施
1、责任目标(20分)
7、优秀村(社区)计生专干奖评选出10名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村(社区)计生专干,授予“优秀村(社区)计生专干”称号,由县人口计生领导小组给予通报表彰和物质奖励
(二)处罚
9、实行计划生育业务管理责任追究,凡经省、市考评,发现一例出生(不论政策内外) 和手术、政策内二多孩孕情掌握等情况,是错、漏、虚报且责任明确的,属村(社区)计生专干责任由镇(园、区)予以解聘;属镇计生办主任和计生办联系村(社区)业务人员,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由镇、台创园依据职权予以警告、行政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严重警告、待岗处文案策划工作内容理
(二)委托采集本方案中的部分考评指标委托镇级运用抽样调查、评估的方式代为采集,作为对村(居)考评的参考依据
(三)现场采集对有关保障措施指标进行现场调查评估的办法集中采集;省、市考评数据共享,省、市现场采集数据纳入县考评“关爱女孩”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两非”案件突破)、服务满意度、依法行政(信访工作)、民生工程(利益导向)经单项考评得分排在前2名的,由县人口计生领导小组给予通报表彰和物质奖励
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方案
附件1doc
(一)各镇
一、考评对象
※ 关于公布庐江县第二批“放心粮油”示范店(经销点)名单的通知 (2015-10-09)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列为县“重点帮助”镇,其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人(包括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计生办主任文案策划工作目标,下同)不得评先、评优
5、综合治理先进奖对县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考核评估结果进行综合排序,按40%比例作为“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由县委、县政府给予通报表彰和物质奖励
为促进计划生育工作稳定健康发展,按照省、市考评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2)乱收费、乱罚款、违规征收社会抚养费或免费项目向群众收取费用情况比较严重的;
(1)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8分)
五、结果使用
(4)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情况(5分)
按《庐江县2014年度计划生育工作日常监测方案》(庐人口组[2014]1号)文件执行
(二)镇所辖村(农村社区)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列为县“重点管理”镇,实行“一票否决”,一年内不得参加综合性评先评优;其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人一年内不评先评优、不提文案策划是什么工作拔、不得调入县直机关连续两年被列为县人口计生工作重点管理的镇,其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一律就地免职在省考评中失分严重或其他原因致使全县人口计生工作列为单项预警县的,其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人按干部管理权限一律就地免职,并追究其他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8、作出“一票否决”决定时,被否决镇或单位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人当年已调离原工作单位或已被评先、提拔使用的,要予以跟踪否决
附件:1、庐江县2014年度镇所辖村(农村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考评办法
7、联系帮扶计生“后进村”转化的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所联系帮扶村未能按规定时间转化的,帮扶单位一年内不得参加综合性评先评优,单位主要负责人不评先评优,主要负责人、文案策划概述分管负责人所交计划生育风险抵押金上缴县财政
※ 中共庐江县地方税务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省局深入扎实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 (2015-09-30)
由县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另行制定具体考评办法
(一)镇
(1)城区社区综合得分倒数第一或总分低于80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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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评内容和权重
(1)在2013年度考评位次基础上退8位及以上的镇;
3、动态进位奖在2013年度考评位次基础上进三位的镇,由县委、县政府给予通报表彰和物质奖励
(4)县未获省政府、省计生领导小组或市政府表彰,综合得分倒数第一的镇
※ 庐江县审计局对盛桥镇神墩村民委员会2012—2014年度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的通知 (2015-09-28)
(三)城区社区
(一)奖励
(1)考核年度有干部、职工(含聘用制干部、职工)政策外生育二多孩的
(3)连续两年被县列为重点帮助的镇;
(1)综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情况(5分)
(3)服务满意度单项考评得分最后一名的镇
(2)利益导向与政策落实情况(5分)
(二)镇所辖村(农村社区)
(2)被市列为重点帮助镇或重点管理镇的;
(2)单位及所辖下属单位有政策外生育未处理或处理不到位的
(5)计划生育服务满意度(10分)
(四)县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县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受县委、县政府委托,对各考评对象完成目标管理责任制情况进行考评县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授权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制定各项考评办法和细则,并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其中:县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2014年度人口计生工作,由县人口计生领导小组会同庐城镇政府考核;县直其它部门人口计生工作在县人口计生领导小组统一安排下,由庐城镇组织考核,具体考评办法由庐城镇制定文案策划工作内容“关爱女孩”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两非”案件突破)、服务满意度、依法行政(信访工作)、民生工程(利益导向)由县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另行制定具体考评办法镇级考评结果原则上于下年元月上旬上报县人口计生委
(3)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3分)
(具体内容见附件1)
※ 关于加快镇总体规划修编的通知 (2015-09-29)
2、先进村(社区)奖城区社区综合得分前2名的,镇所辖村(农村社区)综合得分前25名的,由县委、县政府给予通报表彰和物质奖励
※ 庐江县审计局对庐江县柯坦镇文化新区中心村工程进行审计的通知 (2015-09-29)
(6)“后进村”转化情况(2分)
发布时间:2014-09-22来源:合肥市信息公开网
关于印发《庐江县2014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方案》的通知
(2)信息化应用和统计质量(10分)
6、先进单位奖县直其它文案策划涉及哪些方面部门,经庐城镇考评,报县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审核,其综合得分排在前6名的,由县委、县政府给予通报表彰和物质奖励
◎ 相关链接
2014年9月22日
现将《庐江县2014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各地在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请及时报告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1)未完成年度单项责任目标的镇;
(3)人口信息通报、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工作中不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2)镇所辖村(农村社区)综合得分在全县位于倒数后25位的
庐江县2014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
附件2doc
(一)系统采集利用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全员流动人口信息系统等各类计生工作信息系统、平台对各文案策划文案镇的工作效果指标、工作质量指标(工作记录信息)等进行集中采集,作为考评的依据
2、庐江县2014年度城区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考评办法
(2)关爱女孩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9分)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列为县重点管理村(社区),一年内不得参加综合性评先评优,其主要负责人、计生专干,不得评先评优、不提拔联系村(社区)的镇分工干部不评先评优、不提拔、不调整城区社区连续两年被列为县人口计生工作重点管理社区,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一律就地免职
(具体内容见附件2)
(1)财政投入与队伍建设情况(5分)
各镇党委、政府,县直及省、市驻庐各单位,县经济开发区、台湾农民创业园、龙桥工业园区,城东新区建设管理办公室:
4、平时工作(30分)
(2)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单项考评得分最后一名的镇;
3、保障措施(10分)
※ 关于2015年拟录用乡镇公务员择镇工作的通知 (2015-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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